兩家賣燒烤的“打”起來了!它們都在成都市區(qū)西門,相距不過200米,一家名為“王大爺燒烤”,另一家掛牌“李記王大爺燒烤”。昨日下午,前者聘請律師,準備起訴后者商標侵權。
兩個店的名字都跟“王大爺”有關,是因為他們都師承“燒烤達人”王大爺。昨晚,王大爺?shù)弥獌蓚€“徒兒”為自己這名字斗了起來,仍在小街小店里賣燒烤的他相當?shù)ā?/p>
王大爺烤雞翅要2小時
食客紛紛討好他
“王大爺燒烤”在貝森路214號,“李記王大爺燒烤”在200米外的四威北路。論資排輩,兩家店也算是“同門師兄”,燒烤技術都是跟一位姓王的大爺學的。
這位王大爺在成都的燒烤界很有點名氣。多年前,年過半百的他就在通錦橋賣燒烤,被客人稱為“王哥”或者“王大爺”。據(jù)“王大爺燒烤”店的老板鄧先生說,他有一次被同事介紹來這里吃燒烤,發(fā)現(xiàn)其他客人都很討好王大爺,有的客人給王大爺散煙,有的主動與王大爺拉家常套近乎,目的只有一個:吃到王大爺?shù)臒?。可不管客人怎么熱情,王大爺卻有自己的“三不出攤”原則:下雨不出攤、心情不好不出攤、菜品不新鮮不出攤。
據(jù)鄧先生觀察,王大爺?shù)乃胁似范际巧荆昧虾涂局剖址ǘ己苤v究,雞翅和雞脖子是特色菜,烤一次要兩個小時,“簡直要人等慘。”但這并不影響王大爺在成都燒烤界的地位,他的燒烤被眾多好吃嘴口口相傳,一時間,王大爺成了招牌。
2007年初,由于家人的強烈反對,王大爺不再擺攤賣燒烤。鄧先生找到王大爺談合作,開一家燒烤店。“我給王大爺幾萬塊錢,買下他的燒烤技術,每月還給他發(fā)3000塊工資,請他負責烤菜并帶徒弟。”鄧先生說,生意很紅火,但沒過多久王大爺就提出漲工資,這讓雙方產(chǎn)生了隔閡。
2008年11月,一位姓李的老板將王大爺挖走,開了“李記王大爺燒烤店”。與之前一樣,王大爺既要烤菜,還要帶徒弟。
“王大爺燒烤”走了王大爺,該店依然在食客中享有名氣,被好吃嘴冠以“LV”級燒烤,意思是燒烤界的奢侈品,原因是這里的燒烤價格實在不低:烤翅9元一對、極品雞脖子7元一串、爆漿豆腐20元一份、脆紹茄子10元一份……人均消費60元左右。
“王大爺”VS“李記王大爺”
師兄告師弟商標侵權
王大爺從“王大爺燒烤”轉會到“李記王大爺燒烤”,看似事小,對兩店卻影響深遠。
“王大爺燒烤”店老板鄧先生說,他在王大爺走后迅速申請注冊商標“王大爺燒烤”,去年8月終于拿到國家商標局頒發(fā)的商標注冊證。這下,鄧先生開始不客氣了,給“李記王大爺燒烤”的李老板打電話,請對方更換店名,“但他沒理睬。”
鄧先生認為,相隔如此近的兩家燒烤店都叫“王大爺”,新客人不知道區(qū)別,還以為對方才是正宗的王大爺燒烤,“這太影響我們的聲譽了。”昨日下午,他來到北京盈科(成都)律師事務所,準備聘請律師起訴對方商標侵權。
“李記王大爺燒烤”有什么反應呢?該店李老板對成都晚報記者說,他不會換店招,因為他也向商標局申請注冊“李記王大爺”商標,但現(xiàn)在還沒有拿到商標注冊證,“他(指鄧先生的店)是‘王大爺’,我是‘李記王大爺’,不一樣啊,只不過我們的手藝都是王大爺教出來的。”
○律師論恩怨
商標“注冊在先” 被侵權可索賠
北京盈科(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寇翼:依法注冊的商標受法律保護,本案中,“王大爺”不再是一個人,而是一種商品,一種服務,即便鄧李二人師出同門,但根據(jù)商標注冊在先原則,鄧注冊在先,李老板使用“王大爺”作為商品或服務名稱,違反《商標法》相關規(guī)定“未經(jīng)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屬于商標侵權行為,鄧先生可以請求工商部門責令李老板停止侵權行為,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李老板停止侵權并賠償經(jīng)濟損失。
○師傅出山
淡定,也有點郁悶
受害者是我啊
據(jù)了解,早在2009年,王大爺就離開了“李記王大爺燒烤”,江湖傳言這位“燒烤達人”已退出江湖。不過,成都晚報記者幾經(jīng)打聽,發(fā)現(xiàn)王大爺還在江湖,只是他很低調,在飲馬河街一間不起眼的茶鋪里賣燒烤。
昨晚,記者前往與王大爺會面,對方正精神抖擻地站在烤架旁翻南瓜。“他們爭商標是為利,我是靠質量取勝。”聽說兩個“徒兒”要打官司,王大爺很是淡定地稱,這兩家店只看重品牌效益,忽視了菜品的品質,“現(xiàn)在他們的味道肯定都不及我。”但王大爺?shù)纳鈪s很清淡,他對此解釋,去年10月才在這里擺攤,口岸又不好,來吃的只有老顧客。自己這江湖名號被注冊成了商標,王大爺也有點郁悶:“我才是王大爺,他們注冊了商標,受害者是我啊……”
○隔岸觀火
曉得注冊和保護商標
說明本土燒烤在發(fā)展
“何師燒烤”營運總監(jiān)熊小姐介紹,2000年以前,成都的燒烤幾乎都是流動商販、地攤經(jīng)營,老板以價格和口味來吸引顧客;后來成都燒烤走入門店經(jīng)營模式,繼而開始連鎖化、規(guī)?;?jīng)營。隨著日式鐵板燒、韓國烤肉等的“侵入”,本土燒烤界也開始提升品質,塑造品牌。“鄧老板曉得去注冊商標,就充分說明我們本土燒烤店開始重視自我包裝。”熊小姐說,本土燒烤的前景很不錯,大膽預測將進入專營與多元化相結合的模式,“以燒烤主打,適當引入其他種類的食品,滿足顧客的多種需要。”
成都餐飲同業(yè)公會執(zhí)行秘書長袁曉蘭也說,成都賣燒烤的太多了,無法統(tǒng)計,但有店面甚至開連鎖店的還比較少,鄧、李二人都有注冊、保護商標的意識,這表明成都本土燒烤正在發(fā)展中,在良性競爭下,本土燒烤將被發(fā)揚光大。
○江湖恩怨錄
亂用“玉林串串香” 賠5萬
看到“玉林串串香”生意興隆,邛崍一餐飲老板鄭某也將“玉林串串香”用作自己的招牌,先后開設“金玉林串串香店”和“玉林串串香店”。2005年,成都中院認為鄭某未經(jīng)許可使用他人的商標并進行廣告宣傳已構成侵權,判令其賠償5萬元。
爭“棒棒雞” 舅舅輸給外甥
舅舅和外甥各自辦的公司對外都叫“廖記棒棒雞”。為了明確誰是真正的“廖記棒棒雞”,紛爭先是鬧到了金堂工商局,工商局裁定商標應為外甥所有。舅舅不服,又將外甥和金堂工商局推上了被告席。最終,金堂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維持工商局的行政處罰決定。
成都晚報記者 鎖千程 攝影 謝輝